打印

[原创长篇初稿]爱的礼赞

[原创长篇初稿]爱的礼赞

第一部分:行走边缘

我在吧台前摆弄一个黑色的戒指。那是个有均匀菱形花纹的戒指,此刻它正安稳的呆在我右手的中指上。第一次看到它是在一个小店铺里,暗暗在那里买了一条链子,银白色带有复杂的花纹,戴在他会弹吉他的左手腕上,那么漂亮。我在小店阴暗的光线下注视着这枚戒指。暗暗要为我买下它。我拒绝。然后自己拿钱买下,戴在中指上。黑色的戒指与我苍白的手指相衬。华美而诡异。 现在暗暗在我身后的舞台上弹吉他。我可以感觉得到他的目光,穿过我的身体,如同他的音乐带给我温暖的韵律。我摆弄手指上的戒指。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去抚摸它周身的花纹,让它在我的手指上旋转,旋转……可以想象那条银色的链子在暗暗的手腕上激烈的颤动。在酒吧的灯光和喧嚣中,散发出怎样妖冶而晶亮的光芒。暗暗终于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继续他的生活。我不知道这样的选择于他来说是否后悔。但这世界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至于将来,谁晓得呢? 喝过一瓶Carona后我开始胃痛。我趴在吧台上,边看着酒瓶里的柠檬片边把自己的身体蜷缩的像个虾子。我的胃不好,大概是不吃早饭的缘故。自从来到这座城市,我便很少胃痛。暗暗总是在早上忍受着极度的困意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变换着花样做早餐给我。我不再在包里塞胃药。记不得上次吃它是什么时候,那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所以现在我只能趴在吧台上,额头不断地渗出细小的汗珠。如果我就这样死去,暗暗,他该怎么办?谁又能够哀悼我?暗暗么?他是否会在我的祭日里唱着挽歌? 我胃痛的时候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一阵,然后意识模糊着睡去。其实准确地来说这不应当是胡思乱想,这都是隐藏在我心底的话,然后就想象它实现的可能性。 现在我感觉冷,我感觉疼。如果暗暗能够过来抱我离开,回到属于我自己的空间,给我一杯暖暖的水,帮我盖好被子,我一定会嫁给他,义无返顾的。女人就是这样奇怪的动物。以前他对你千万般漠视,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出现,你就会在心里感激他,甚至爱上他。所以说女人是奇怪而容易改变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这样的女人,但我现在的确需要被人呵护。 在喧嚣的乐曲与迷蒙的灯光映像下,我感到有人把我抱了起来。我抬起头,看到他的眼睛,模糊不清但闪闪发亮。他看着我说:“我是彬。找了你好久的彬。”

我是阳子。你会发现我是安静而柔和的女子。你会发现我的生命会在夜晚变得出奇地繁茂。你会发现我总是依偎在一个男子的身边。你会发现我披散着长而柔软的头发到处晃悠。你会发现我的眼神清澈笑容甜美。是的。你会发现。因为我是阳子。 1999年的夏天异常闷热。这是一个盲目而忧伤的季节。我在朋友办的BBS里转悠,遇到暗暗。他在上面发关于文学和音乐的帖子。语言尖锐,直指人心。他说他是暗暗。他在上海。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那个时候我绝对想象不到,这样的一个人,会在我的生命中烙下最深刻的痕迹,会是生命中最让我疼痛而温暖的人。暗暗。 就在那个盲目的季节,我即将高三。和暗暗讲写不着边际的疯话。现在让我回忆以前的时候,我的脑海就像放映一部老旧的电影,错杂的镜头交错。而当时的自己是什么模样,已经变得模糊不已。只记得会在深夜里和暗暗讲话,光着脚,散着头发在地板上走动。捧着装满热水的杯子,看屏幕上暗暗传来的话语。偶尔的微笑。 似乎每个上网沟通的人都会慢慢地变为沉默。高三的时候,我捧着杯子里温热的水做题目。那个时候我认为应该是我生命中最为忙碌的岁月。可以透支我的体力。但现在想来仍怀恋那种状态。只是单纯的忙碌。而现在的日子却是迷惘的。 我现在读大学三年级。在上海,这座物欲横流的城市同我的家乡北京一样,满街喧嚣的人群,在夜晚,霓虹会把整座城市映照得如焰火般璀璨。 这里没有故宫。没有琉璃瓦。没有小胡同。没有四合院。没有什刹海。 这里有外滩。有法国梧桐。有弄堂。有石库门。有黄浦江。 我在这里的一座综合大学读服装设计。暗暗住在我的对面。在酒吧里弹吉他和钢琴还有拉提琴。 我的专业课程学得迷糊,经常逃课,却对选修的欧洲史异常热衷。天气不好的时候我通常喜欢窝在家里,不开灯,躲在阴暗的房间里写作,然后拿稿费给自己和暗暗买些琐碎的东西。暗暗把我照顾得很好,和他在一起我会感到平静。淡淡的温柔点滴的沁人心脾。他就是那种等风景都看透,也会陪我看细水长流的人。 这个自称彬的男子把我抱了起来。我只能窝在他的怀抱里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随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开,我的胃也一下一下的抽搐。在恍惚中,我听到暗暗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放下她。” 然后。我便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温暖的棉被里,依然是我熟悉的温暖的房间,床边放着温热的水和药片。我把棉被拉了拉,把头埋进去,再一点,再一点,深深地,深深地,埋进去。 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他们不了解怎样相反和相成,对立造成和谐统一,如同弓与竖琴。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好。” 想起之前我在欧洲史的第六十八页翻到这样的话,头脑中便一直回响着,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好。看不见的和谐,看得见的和谐。彬,暗暗…… 晚上的时候暗暗带回了食物。我小口的咀嚼着,看着坐在我对面的暗暗。我们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每天都有无尽的话要说,可是现在,我只会从他的眼里看到那些温暖的话语和关怀。 我想到那个有着闪亮眼眸的男子,他说,他叫彬。 彬。 我在书上看到的名字。他的文字会扎进你的神经,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啄痛你。如此的深入骨髓。 为了阻止自己胡思乱想下去,我吃了两片安定,然后在意识昏睡的刹那,我看到暗暗若有所思的眼。 梦中的自己徜徉在一片花海里。我穿著雾蒙蒙的白纱裙快乐的奔跑着。另一端有着一个模糊的身影,我奋力向他跑去。近了,近了,再近了。近到我可以看到他的脸了。可是,他是谁?为什么他长着一张我陌生的男人的脸?黄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眸。天哪,谁来告诉我他到底是谁?可是他却张开双臂,我不由自主的微笑着朝他奔跑过去。他把随手摘下来的百合插在我的头发里。然后抱着我旋转。我的白色纱裙在他拥抱着的旋转中飞起来。飞起来。梦中的我大声的笑着。咯咯咯……那个异国男子也笑着,他西装笔挺,脸上有两个淘气的酒窝。 我猛然从梦中惊醒,看了看桌上的闹钟,已经是中午了。房间里有种甜腻的苹果味。我起身,整理皱巴巴的睡衣,不意外的看到餐桌上暗暗留的字条。 阳子。我去看画展,桌上有你喜欢的小笼包和豆浆。记得放到微波炉里热一热。 Kissing 暗暗 我把小笼包和豆浆放到微波炉里,顺手丢了张CD进音响。房间里刹时弥漫了浓郁的古典味,是《爱的礼赞》。我最喜欢的曲子。提琴的声音时而缠绵清澈,时而婉转低吟。我把浴缸放满水,然后把自己浸在温暖中,涂上牛奶浴液,这样芳香而甜蜜。 我把包子吃完,把粗大的吸管插进一次性的豆浆杯里。拿到带有落地窗的阳台上去喝。阳台上有很好的阳光,我躺在躺椅里,边喝豆浆边凉干我那散发着淡淡花香的长发。 从落地窗望下去,是社区的小花坛。里面种着月季等各种各样的花,散发出浓郁的清香。圆形的花坛边总是围坐着很多人,大多是带着宠物出来散步的人。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吸着拖鞋和暗暗下去散步,闲散的逗弄那些可爱的小狗或小猫。我也很想养只宠物,有软绵绵的毛毛,摸上去如丝滑般的享受。 一直没有把这些对暗暗讲。他有时锐利的可怕,其实讲与不讲的结果都是相似的。他有犀利的眼神,可以轻易的看穿我。可是他说他摸不清我,再亲近的人总也是隔着些许的距离,这种感觉与状态是我一直努力保有的。我所乐见的距离感。 暗暗喜欢牵着我的手走路。喜欢拿他的额头轻轻的碰触我的额头。他会拍拍我的头,抚摸我的头发,把额头抵在我的额头上,眼睛看着我的眼睛,鼻子贴着我的鼻子,然后我会听到他低低的说:“我爱你。阳子。”我爱你。我听到他低沉的诉说着他的爱。他不吝于表达他的爱情,快乐的,悲伤的。只要他想说的时候,他就会说爱我。然后把我抱起来转圈圈。他说,他喜欢把我抱起来旋转,因为这样会看到我飞扬在空气中的裙摆。

我是在校刊上看到彬的文字的,后来也陆续在杂志以及文集上看到过他的文字。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长得酷似韩国演员元彬,成绩好又会打篮球,而且很会写文章。我在大学的朋友静静很迷他,会经常从她那里听到彬的事情。据说他是富家子弟。他爸爸是上海有名的企业家,他是家里的独子。 彬在学校里有个绰号。大家都叫他王子。 这样的彬,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注意我,知道我,并且在酒吧里找到我。我在学校并不是风光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够再普通的女子,穿著连衣裙走来走去,抱着厚厚的书,披散着长发,在头发上别一个闪亮的小夹子。喜欢穿帆布鞋,堆起白色的堆堆袜。 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我迟到了。这是我们系与企管系合上的科目,我飞快的奔跑着,裙子拍打着小腿。对老师鞠躬后才发现已经没有座位了,我在阶梯教室里飞快的搜寻,没有。走到中央的位置,然后坐在台阶上,摊开书本和笔记。 旁边有人在拍我的背,我回头的时候看到一双清澈仿若婴儿般的瞳眸。 “阳子。坐这里吧。”他起身,然后拍了拍他的座位。 “不用了。我坐这里就好了。”我低声的说,旁边已经有人开始注意我们了。 “坐。”他把我拉起来,塞到座位里。然后坐在我旁边的台阶上继续记笔记。 我偷偷拿眼睛余光瞥他,看到他嘴唇里白白的牙齿,然后他拿笔敲着我的头:“好好记笔记。下课后我请你吃饭。”我收回目光,看着自己的笔记本。

“奶特。我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样的咖啡。所以给你点了这个。”彬坐在我的对面,我忽然觉得星巴克的咖啡桌太小,近到他坐在我的对面我都可以感觉得到他的呼吸。 “你总是喜欢别蝴蝶和苹果的发夹。”我抬头看他,喝一口奶特。这是适合女孩子喝的咖啡,浓郁而温情。 “那天。我是说在酒吧的那天。你怎么会出现?”我不看他的眼睛,我怕自己会沉浸在那仿若婴儿的眼眸里拔不出来。 “出版社没有告诉你吗?我是你的忠实读者哦。”他冲我眨巴眨巴眼睛,忽然低低笑了出来。“我看了你的文章,一直在找你。找了好久,后来听说你是我们学校的。”呵呵。“阳子,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安静。” 我的手机响了,是暗暗打来的,他问我怎么还没到,我忽然想起今天他要去买新的小提琴。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看着彬,他穿白色的毛衣,从袖口中突出的一点可以看到里面穿的是天蓝色的T恤衫。“我还有事。要走了。谢谢你的咖啡。还有,今天谢谢你让座位给我。” “等等。”他忽然拿起了我的手机,迅速的拨了一串号码,然后我听到我最喜欢的《爱的礼赞》那串熟悉的钢琴与提琴的重奏。“这是我的号码。谢谢你让我看到最纯美的眼神与甜蜜的笑容。”在我尴尬的站立时,他拍拍我的头,对我微笑。 我飞快的逃了出去。

暗暗站在地铁口等我,他闲散地靠在墙上,低着头抽着烟。他穿黑色的T恤,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帆布鞋没有系带子。他的头发懒洋洋地飘荡在空气中,全然的黑色,留着像花泽类那样的发型,带着自然而健康的美感。我忽然想到彬,彬的头发和元彬在《蓝色生死恋》里的发式一样。笑。忽然觉得暗暗就像是类,而彬就像是泰锡。甚至是外表都有惊人的相似。 我朝他快步跑去,裙子拍打着小腿。然后抱住他的腰。 “午安。” 他摸摸我的头,熄掉烟,把右手搭在我的肩上,走进地铁站。 上海的地铁站有华丽空旷的感觉,反则北京的地铁站则紧凑狭小。暗暗把我扣在他的双臂间,这样别人就不会挤到我。我忽然感到一阵温情,从心里流出的甜蜜血液,粘稠而温暖。 旁边的一个外国男子没有打香水,散发出一种狐臭味。我把脸埋在暗暗的怀里,他的身上混杂着一股淡淡的苹果味和烟味,我喜欢这种味道。并且沉迷。 暗暗带着我走进位于淮海路东湖路口的一家小店,一家稍不注意就会一闪而过的小店,叫做“凌华提琴店”。走在路上,会听到从店里传来的阵阵悠扬的琴声。暗暗之所以会选择这样一家店来购买他最心爱的小提琴,因为这里以制作质优的中高档提琴为主,同时以修复优质老琴见长。产品都采用欧洲木料,制作工艺良好,油漆美观,音色柔和。暗暗在一个月前定了这把小提琴,我看着他付出一摞厚厚的人民币。他总是这样,对他喜欢的东西丝毫不吝啬。 他抱着那把令他一掷万金的琴,我走在他的左手边,他用右手抱着那个漂亮的黑盒子,左手拉着我的右手。我忽然低低的笑了起来。他调皮的对我笑:“真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和我最心爱的你们。” 不愧是价格昂贵的琴,奏出的声音就是不同凡响。我坐在床上吃水果,暗暗在演奏我最爱的《爱的礼赞》。少了钢琴的配合,声音依然婉转,悠扬。悠悠的诉说着爱意。这首由艾尔加写送给他妻子的曲子是我最爱的古典乐,奇怪的是彬居然也用着这个手机铃声,现在听古典乐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何况手机铃声也用古典乐的呢?可是,在上海我就知道有三个人,彬,暗暗,还有我自己。 “阳子。感觉怎么样?” …… “阳子?” …… “阳子……” “啊?什么事?” “没什么。你累了,早点休息吧。安。”他亲吻我的额头,然后起身走开。

日光之下 我们温柔以待 你始终是我无法言喻的深爱

TOP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这样不行啊阳子,我在心里拼命的对自己这样讲。你已经是暗暗的女朋友了,怎么心里还会存留另个人的影子呢?你不是好爱暗暗的吗? 我狂乱的抓抓头发,然后决定洗澡。 在我烦乱的时候,总会泡澡,躺在大浴缸里,把自己的头埋进水里。涂上苹果味道的沐浴露,仿佛一切烦恼就会消失不见。 手机忽然想起来,我匆忙围上浴巾。 “阳子。你的EMAIL是多少?” “xxxxxxxxxx@hotmail.com。”我顿了顿。“你。有事吗?” “没什么。晚安。”他挂断了电话。是彬。我把他的号码存到手机里,忽然有想笑的冲动。我已经二十岁了,这个秋天居然出现了童话中的王子,并且对我颇为热忱。如果换做别人定会抛弃了爱人投奔王子的怀抱吧。可我呢?我是公主吗?纵使我是公主,可是暗暗怎么办?那个从小就不再读书的有着自闭症的男子,那个有着忧郁眼神的男子,那个总是用温情的目光注视着我的男子。是啊,也许他不是王子,但是我又怎能在打开他心门带给他希望的时候再来抛弃他呢?他是那样的寂寞,孤独,我和我的名字正像一束阳光一样带给他新生的希望。他曾说:“阳子。我的宝贝。你把阳光种在了我的心底。” 我不要再想这些了,手机提醒我今天有个约稿要写,打开笔记本,胡乱的敲击着。那些文字在屏幕上仿佛都长了一双双眼睛,暗暗的,彬的。那些眼睛都清澈透明,一双带着看透世事的荒凉忧伤;另一双带着婴儿般的纯粹美好。 MSN提示我有新邮件。MY GOD。我这不马上过来写了吗?干吗还要催我呢?我嘀咕着,肯定又是老编。 陌生的名字。

“阳子。 启信安康。 很意外吧,收到我的这封信。我很意外你在上海,我看你的文章以为你留在了北京。我还去北京找过你,找那个穿著连衣裙和帆布鞋的女子,手上系着繁琐的链子,眼神清澈,笑容甜美。 阳子,真好。有你在,真好。我在大二的十月去北京时,看到北京十月的天空。天空是那种让人沉进去的湛蓝,大片大片的云朵陪伴着它。它的美是那样的令我震撼。可是找到了你,仿佛上海苍白的天空也可以同北京的媲美。你把北京的美好带来了上海,把自己带来了我的身边。 可以遇见你。真好。 看到幸福的颜色的 彬” 我坐在计算机前发呆,机械的看着屏幕。眼中一片空白。

我开始在校园里躲躲闪闪,经常会一个人急匆匆的疾走。另我欣慰的是,幸好彬没有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一定会无处容身。 静静抱怨我的匆促,她在我的手机里发信息说今天中午无论如何也要在二食堂见到我。并且做为一周内的索赔条件她要求我请她吃午餐。 周五的食堂比平日少了很多人。大多上完上午课没有下午课的都会出去约会回家或做其它的事情,静静在一大堆蓝色的塑料座位中显得很突兀。她穿白色的线衫,米色的裤子,一双亮黄色的休闲鞋,背着大大的米色帆布包,那么漂亮。她像所有的上海女子一样,懂得打扮自己,所不同的是,从其它上海女子中我会见到细微的敏感与精致。虽然静静也是精致的,但她却多了些大而化之的感觉,美得豁达,不落俗套。 “我还以为你消失了呢。”静静坐在我的对面,喝着统一鲜橙多。她每天至少都要喝一瓶这种饮料,我总是调侃她如果让统一的老板认识她,非要给她颁发荣誉证书不可。 “等很久了吗?”我坐在她对面,从包里翻出矿泉水。 “还好。我们先去点餐吧。现在人少。”她不愧为行动派,拉着我转身就向窗口跑去。

我们端了两个餐盘回来,静静夹着里面的红烧肉,又喝了口橙汁,然后问我:“阳子。我们去旅行好不好?” 我把视线从窗口调回她的脸上。“呃?” “十一长假哎。多好的时光啊,你难道准备回北京吗?乖啦,还是去旅行吧。我们去周庄好不好?”看我皱了皱眉头。她又自顾自的接着说:“好嘛好嘛,那就走远点。哎呀,去乌镇好了,那里人杰地灵,我表叔上次回来拍了好多那里的照片,好漂亮哦,那……” 我把视线调回窗口,不远处有大棵的栀子树,散发着清香。虽然坐在这里,我依稀可以感觉到飘散在空气中的香气。乌镇,是个好地方。十月,虽然没有五月末六月初时旅行最佳,可那是个容易让人忘却烦恼忧愁的地方。这样我就不会像这样整天躲来躲去的,即使见到他的人,我也可以坦然的对他微笑,那个笑容必然可以释放出令空气充满快乐的味道。 想着想着,再向窗外望瞭望。这时我看到了他,他手里拿着厚厚的书,身边有他的好朋友安然,安然是中文系的,与静静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他喜欢静静,所以从静静那里总是可以听到第一手有关彬的资料。 我看着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的看着他,在他没有发现我,在暗暗不存在,在心里任何阴影全部抛却脑后的时候,只有这么一瞬间的光景。所以我只能抓住这一瞬间,否则那些,那些对于我来说无法跨越的障碍会像潮水一样的涌上来,再次把我推向阴暗里。 蓦地,他把对着安然微笑的脸转过来,捕捉到我的视线。眼光交错的刹那,我听到栀子花盛开时的声音,嘈杂的二食堂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我看到他的眼光由错愣转为惊喜,然后他快步的朝我走来。近了,近了,三十米,二十米,十五米,十米…… 我回过神来,慌忙垂下与他纠缠的视线,右手却碰翻了矿泉水,我眼看着那个瓶子即将坠地,一只手迅速而准确的抓住了它,那只修长而白皙的手把瓶子放在桌上,他的主人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安然坐在静静的旁边。 “你们来得可真早。嗨。阳子,好久不见,静静整天嚷嚷你失踪了。”安然爽朗的笑着,显然他见到静静很高兴。 “嗨,安然,你的微笑依然使空气觉得愉悦,真好。”我对他笑着。 “哇。不得了了,不得了了。你们设计系的女孩子嘴巴都这么厉害吗?瞧瞧我认识的这两个设计系的集美貌与才学于一身的现代女性的典范。嘴巴居然都这么厉害,诗情画意完全让我这个科班出身的人汗颜啊。”他做出夸张的样子,引得我们三个笑不可抑。“各位帅哥美女,觉得我带出的这道开胃菜如何呀。” “白痴,太晚了。没看见我们俩都吃完了吗?”静静白了他一眼,嘴里咕哝着,实际上她依然维持着那个夸张大笑之后的余笑表情。 “阳子你知道吗?你刚发的那篇文章引起我们班的一个小讨论呢。”安然神秘兮兮的说。 “哦?”我从矿泉水中抬起头,看着他。 “自从我们的王子拿着那份杂志找我来之后,我看着你上面发的文章就气愤不已。你为什么不安排那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而非要女主角为了道德责任等观念与她喜欢却不爱的男人在一起呢?仅仅为了这些吗?拜托,阳子小姐,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婚姻独立自主,什么门当户对啦,父母之命啦,媒妁之言啦都成为陈列在博物馆的纪念品了。你怎么忍心让这两位苦苦深爱的人背上道德与责任的枷锁呢?何况男主角那么深爱女主角,为了他抛弃了家族继承人的资格而心甘情愿的做个普通的小老百姓啊。” 安然发表着他的愤慨演说。我低下头抚摸右手中指上的黑色戒指,这篇文章就是那晚,那个接到彬第一封邮件的夜晚写的。设立这样的结局,除了小说本身需要外,我不否认我有着私心。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诫自己,他是你要不起的男人,你这辈子注定是暗暗的。你没有办法做出任何选择,你完全丧失选择权。在你十七岁遇到暗暗并且选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丧失这种权利了。你只能是暗暗的,是他一个人的,懂吗?阳子。 我听到静静在和彬从我那篇文章讨论到即将进行的乌镇行。彬热切的说着,直到他们决定了什么,静静才兴奋的告诉我:“阳子。彬和安然要和我们一起去啊,好棒哦,有这样两个免费苦力陪伴。”她朝我挤了下眼睛,我尴尬的笑着。 “好了阳子,就这么决定了。再者我们两个女孩子出去也不安全,像我们这样貌美如花又才情兼备的美女要是遇到强盗怎么办?我可不想被卖到哪个山沟儿里去做小媳妇儿。”她扁扁嘴,我被她逗笑了。她总是这样可爱,头脑永远的异想天开,稀奇古怪的点子层出不穷。“说好哦,不可以带着你们家暗暗,这是我们四个的自助旅行。” “好吧。”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转过头看着彬,他朝我笑着,眼睛闪亮亮。 这样子也好,让我彻底的忘记你,把你屏除我的心门之外吧。我这样告诉自己。

九月的句点随着运动会画下了尾声,我们系如往常一样只能望着法律系兴叹。静静完全没有输败的哀伤,她正在积极策划着我们的旅行。 “啊,应不应该把帐篷带上,还有娃娃。我的娃娃也要带着,不抱着它我睡不着觉的。”我看着她不厌其烦的说着,我知道她期待这场旅行,就像期待一场完美的爱情。 我,则陷入怎样与暗暗诉说并且告诉他我要单独离开一周这个事实。 今天酒吧里要举行个求婚仪式,是事先预定好的。暗暗带着他新买的小提琴,今天他准备的曲目是《爱的礼赞》。因为对仪式的好奇,以及想听暗暗拉曲子,我跟着他一同来到酒吧。 每张桌子上都放着水晶蜡烛和娇艳欲滴的白玫瑰。我有点想笑了,上海男人的精致由此可见一斑。白玫瑰代表温柔纯洁的妻,红玫瑰代表火热劲辣的情人。每个男子无非都想拥有这两样女人,似水似火,就像女性的两个极端。如同张爱玲所说的床前明月光与心口的朱砂痔。 我看到暗暗在给弓涂松香,调弦。一切准备就绪后,我看到他把眼睛闭起来,把头靠在椅背上,他今天穿了西装,整个人看起来英挺帅气,散发着致命的成熟魅力。这样的一个恋人,让我如此心痛,他那似孩子般的执迷稚气,那接近完美般的爱情,那小心翼翼唯唯诺诺的态度,以及他的敏锐,深沉与忧伤,都那样深刻的烙在我的心板上。我懊恼的捧住头,天哪,阳子,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阳子,阳子,阳子,你怎可以同时爱上两个男人。阳子,你该怎么办。 钢琴的前奏舒缓的展开,小提琴充满温情如男子炽热的目光,低婉温柔的诉说着情话与誓言。纵然千山万水,也要与你一起,无论险阻,困境,都无法让我舍弃你与对你的爱。高昂,高昂,揉弦,低沉,婉约,真挚。重复的低吟浅唱,那炽热真诚的依恋,那冲破思念与望眼欲穿的热爱。在小提琴一收一拉间完全的尽现。这就是爱的礼赞,歌颂爱,赞美誓言,诉尽思念。 一曲即毕,我睁开眼睛。我看到暗暗额头上的汗珠,他对我笑着,在烛光中,他的眼神异常温柔,我看着他拎着琴向我走来,坐在我的对面。 “阳子,忽然好想抱抱你。” 他笑,低着头,抬起头的时候,眼中竟带着些许的泪光。也许是因为烛光与气氛的缘故,他的脸颊有些晕红。“阳子,它便是我对你的誓言与爱。我的不完美造就了我对你完美的爱,你便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看到你在机场的出口缓缓向我走来。一袭白裙,你对我安静而温柔的笑着,走近我,歪着头跟我问好。我看到你抱着厚厚的书从教学楼上下来,我看到你低着头,头发遮住你的泪水,我看到你在阳光下眯着眼睛晒太阳……”他握住我的手:“阳子,阳子,我的阳子,你的出现与光一起,照进我温暖的生命。仿佛那瞬间我就变成了世间最幸福完美的男人。阳子,我爱你。那么的爱你。爱得整颗心都因为爱而涨满起来。我这样依恋热爱的你,我那么的渴望你能够幸福。渴望我能够带给你幸福。阳子,我的宝贝。你。”他迟疑了一下,然后才下定决心的问我:“你幸福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然后低下头,再看着他的眼睛。面对这样一个孩子气,感情如同童话一样美好的男子,我能说什么呢?他是这么的令我心痛而感动呵。我笑了,然后用手蒙住他的眼睛。“是的,我幸福,宝贝,我的暗暗。因为有了你,我才会幸福。”我闭上眼睛,把嘴唇贴在我那附在他眼睛上的右手上。

我和暗暗都有些激动,这种爱情的喜悦感染了我们。他拉着我的手,九月的上海不是很冷,可是我依然可以感觉得到从他的手心里传递过来的温暖。他开始慢慢的拉着我奔跑起来,直到我适应了跑步的节奏,他开始拉着我在凌晨的马路上飞奔。我笑着,大声的笑着。我感觉到自己的裙摆激烈的拍打着小腿儿,我听到耳边风呼啸而过的声音,我大口的喘着气,暗暗的手用力的拉着我向前飞奔,我感觉到了飞一样的自由。亲爱的,我在飞,你拉着我,在飞,在你的掌心中飞翔。 跑到楼下,暗暗停了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眼睛带笑的看着我。 “阳子。唱首歌来听吧。” “想听哪一首?”我歪着头问他。 “《最浪漫的事》”他牵起我的手,我们没有坐电梯,而是一步一步的爬楼梯。 凌晨的夜晚格外的安静,从楼梯间的窗口可以看到外面的灯光。楼道里静得仿佛可以听见暗暗的心跳声。我感觉到从他手心里传递过来的温暖,就像他的目光,温柔且多情的停留在我的身体上,收录在我的眼睛里,烙印在我的心板上。于是,我轻轻地唱了起来: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我感觉到他的手紧了紧,我深呼吸了一下,继续一步步的迈着台阶,一下下的哼唱着。 “你说要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只要你讲我就记住不忘/”唱到这里,我感觉胸腔内溢满了一股酸楚的柔情。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我们一步步的走着,丝毫没有倦意。于是我再次的唱了起来。一直唱完了六遍,我们走到了十六楼。 “去你家坐坐吧,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暗暗神秘的笑笑,拿出钥匙来开了房间门,他有我家的钥匙,正如我有他家的钥匙一样。 暗暗进门,倒了两杯冰水,递给我一杯,我把冰块含在嘴里,等只剩下小小的一块儿时再慢慢的咬碎它。 “阳子。明年我们结婚吧。”我听到低低的声音,仿佛回荡在空间里,再也听不见其它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他的眼睛那样坚定,我知道他没有在说笑。他紧闭着嘴,眼睛里闪着光,那种灼热似乎可以把我烧得粉碎。 我拿着冰水杯的手在发抖,暗暗握住了我的右手,在口袋里拿出戒指,光滑的白金戒指,没有丝毫的点缀和花纹。 “买了它很久,一直没有勇气交给你。我知道如果现在帮你戴上它太过负累,所以我愿意等待,只希望你不要把它丢弃,如同丢弃我一般,那会让我无所适从。” 他把戒指放在我右手的手心里,左手托着我的右手,然后右手的食指在我的手心里不规则的画着,最后,他画了一颗心。一颗心,他在我的手心里画了一颗心。然后他缓缓的把我的手合上。 “阳子。我把自己的心交给你。我期待某天你也能够把心真正的交给我,像这样握着我的手,把心交到我的手里,直达我的心底。阳子,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好么?”他拿额头抵住我的额头,轻轻的磨蹭。每当他有请求的时候,他就会这样孩子气的拿额头轻轻的蹭我的额头,直到我答应他的请求为止。 这样的男子,让我如何拒绝他?我看着他的眼睛,笑了。“好。明年。一毕业我们就结婚。”我顿了顿。“暗暗,我的长篇写不下去了,我想一个人出去走走,十一,去乌镇,走走,灵感,我想找到……”我不是个擅长说谎的人,这种拙劣的谎言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 暗暗看着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闪而逝的了然。是啊,我的孩子气的男友,他的敏感和尖锐怎可能察觉不到这个荒谬的谎言?可是他低下头去,抬起头来的时候恢复了笑容:“好。答应我自己要小心。” 我蹲到他的面前,因为他是半跪在我身前的。我轻轻的环抱住他,下巴抵在他的头发上,轻轻的磨蹭着。 彬。对不起。我只能在头脑中,回忆中,思绪中拥有你。彬,如果我们真的无缘,为何又要相聚?如果我们真的有缘,为何又会是这样的结局? 我闭上了眼睛,我感到暗暗瑟缩了一下,然后紧紧的回抱着我。我才知道,我的泪水滴在了他的头发上,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开始长时间的睡眠。两天后就要去乌镇了,和我最好的朋友,暗恋我最好的朋友的朋友,还有我的爱人。 我不吝啬于表露爱情,但那仅限于内心。实际上来说,我是个矜持感很重的女子,标准的思想开放行为保守型。固守着道德与责任的使命,乖乖的在心底里爱着所爱的人,并与礼教下理应在一起的人在一起。 事实上,有很多时候我想逃出去。逃走,逃开这里,带着毁灭以及义无返顾的姿态,远远的逃走,抛却一切。我想着我可以带着厚重的行李,多得泛滥的书籍以及CD。逃到一个我理想的地方去,那里会有我心血来潮时幻想出来的一切。不会出现我想看的盘片音像店却缺货的状态。我幻想什么它就会拥有什么,这座城市必然包容了我所能接受的两种美好的极端,要么时尚前卫,要么复古幽雅。可是,我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地方。哪怕最接近这种描述的城市上海。于是我断定,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理想。

日光之下 我们温柔以待 你始终是我无法言喻的深爱

TOP

我曾经把这种观点说给暗暗。我记得那天是午后,有很好的阳光。暗暗坐在地板上弹吉他,我把一个偌大的草莓塞进他的嘴巴里。暗暗听了之后低低的笑,然后把吉他的SOLO弹得像在飞。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一向认为温暖民谣的吉他是可以弹得很妖冶的。 说到妖冶,我想到我的一些读者。因为我会在闲暇时长时间的把自己挂在网上,所以会接触各种层面的人,大部分是一起写书的朋友、编辑、以前的同学、还有读者。 我的读者们把我想象成一个穿著镂空蕾丝衣服的妖冶女子。会涂黑色的指甲油,画很深的眼线,穿镶水钻的细高根鞋。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出入淮海路和伊势单,会在闲散的午后牵着贵妇犬散步。 后来我在自己的BLOG里面贴了两张自拍。结果很多人看到后大惊失色。这个只修饰眉毛的女子就是他们心中想象的妖冶女人。笑。想象和现实的差距很大,就像我的小说,想象的产物与我的现实差距一样玄妙。 网络是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如果说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带着至少一顶面具示人的话,那么网络你可以把它说成不戴面具或者戴着更多顶面具的世界。我在上面管理一些文学网站,把自己新写的文章或是一些偶感的片段放上去。下载最新的音乐,和朋友乱扯谈,玩网络游戏,卖东西,买东西,和一些人交流,这些人中包括熟识的不熟识的。现实的,虚幻的。只要我醒来,就会一直开着计算机把OICQ和MSN挂上。然后也会做些无关痛痒的事,例如洗澡,吃饭。兴致颇好的时候会去逛聊天室。看形形色色的人展开恋爱或是寻找夜伴侣。通常保持沉默不发一言,直到有天彬也在线,他提议我们去聊天室里玩。 一个综合性网站的聊天室。彬和我以Guest的身份出现,然后彼此改了称呼等待鱼儿上钩。不时改为私聊模式对彼此报告“战况”。 半小时后。他约好30个空虚的女人于凌晨两点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前会面。 半小时后。我约好50个空虚的男人于凌晨两点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前会面。 彼此关掉聊天窗口,在MSN里笑得死去活来。总要有人给那些生活空虚的网络凯子以警告的。这种方式也许在蚊子多多的夜晚会让他(她)们刻骨铭心。 彬自从要了我的EMAIL之后就每天准时的写EMAIL给我,风雨不间断。有时是一些生活上的碎碎念,有时对我诉衷肠,有时讲一下生活的苦闷抑郁。总之他给我的EMAIL像是万花筒一样,看起来五颜六色,和他给人那种阳光的感觉不大搭边儿。这时才让我觉得彬如他的文字一样,有让人回味的余韵。 每个人可以在网络这张大面具下扮演自己现实中向往却又因为某些客观因素无法扮演的人。例如我自己在网络上就是顽皮的,事实上那是我多重性格中的一面。只是在现实中显露的更多的是安静的一面,而网络上则偏向于活泼。 网络上的阳子会把彬逗得咯咯大笑或哑口无言,彬在网络上对我说的频率最多的一句话是:“郁闷。”然后我会在这端隔着屏幕长时间的嘴角上扬。 想到自己又要见到他,并和他相处一周,心情是既期待又惶恐的。大抵这也是每个有男朋友的女子对另外喜欢的男子抱有的感觉吧。“恨不相逢未嫁时”在现实中可以改成“恨不相逢单身时”。这个单身和古义上的单身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我开始放任自己长时间的睡眠是有原因的。我热爱这项运动。是的,如你所见,我把睡觉视为一项运动。除了睡觉外我最爱的运动就是打羽毛球,睡觉是我的灵感所在之一。很多时候我把梦境会写到文字中去,或者是在梦境中继续生活中不可能完成的梦想。我放任自己长时间睡眠,最高记录睡眠时间为26小时。 剩下两天的时间了,我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只是长时间的蜷缩在床上沉沉的睡去。暗暗回父母那边去住几天,他说等我过完十一长假旅行后再回来。于是我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扰乱自己的生物钟。 每天沉浸在梦境中,我的健康状况从睡眠中可以表露出来。睡眠质量很差,生活中一直处于亚健康状况,每天放任自己随心所欲。总是觉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就浪费了上帝让我降生的美意。于是我尽力的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存在着,但感情除外。 我欣赏科特科本遗书里的一句话。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 所以有些人会对我的所作所为感到诧异,但我只是按照阳子喜欢的生活方式存在。也许你会不解,你会心疼,你会嘲弄。但我只是我,走阳子自己选择的道路。除却感情外,我的一切都是自由的。 我开始在梦境中辗转反侧。有时梦到自己住在闭塞的城堡里,周围开着美好的我叫不出名字的花朵。我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有着及膝的长发,穿著雷丝花边儿的公主裙披散开长发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头发长长的,在我转身时会在空气中划出优美的弧线。我只在鬓边别一朵白色的百合花。 我每日每夜住在这样的城堡里,如一个隔绝万物的空灵公主。我在纸上写下文字,把头轻轻的靠在本子上,听笔在纸张的磨擦下发出的沙沙声,清晨我听到鸟儿的歌唱,春天我听到花开的声音。时光这样流逝,我却拥有长生不老的一切。通过我的窗口看着世间百态,梦中的我,可以拥有不老不死的姿容,却有一双看透世事的眼睛。所以,眼睛是无法撒谎的,哪怕是在梦境中的我依然这样认为。 我就这样每日每夜的凝望这世间,站在我的窗口看着他们清醒或胡涂,愉悦或痛苦,但并不要求任何人做出回答。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一个男子。他夜夜在我的城堡下唱着情歌,于是我的眼睛再也没有空洞的灰暗,而是湛蓝的喜悦。我期待着他的来到,倾听着他的歌声,凝视着他的容颜。可是我是被城堡里禁锢的公主,是守护并观望着这个世界的公主。我无法同他在一起,我无法摆脱上苍赋予我的使命,就这样,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他还是坐在花草丛中唱着情歌,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声音多了些沉重与凄凉。我依然望着他,他回望着我。我看着他日渐老去,可是却无能为力。我只能透过窗口把我的手伸出去,然后无力的垂下来。我看到他的眼睛从惊喜到绝望,那是我痛苦的根源。 后来,他死了。他的尸体就在花丛里,我看着他的尸体腐烂,看着他尸体消亡的地方长出更美丽的花朵,然后一种透明的液体从我的眼中流出来,上帝说,那是眼泪。

我从这个梦境中解脱出来已经是9月30日的晚上十点了。手机提醒我该收拾一下东西,明天早八点我们在八万人体育场五号扶梯下(旅游线候车大厅)集合,安然说那里每天有去乌镇的旅游巴士。 我整理了一周需要穿的衣服,带了本亦舒的《圆舞》,MP3,数码相机,还有一些必要的洗漱用品。整理在双肩包里,背了下,不是很重。满意的放下来。 有些饿,冰箱里还有一袋康师傅。去厨房煮面的时候由于太心急端锅而烫红了手指,把手指放到水龙头下去冲,一瞬间的触感让我瑟缩。 把面端到计算机桌前去吃,打开计算机的时候MSN里传来彬的EMAIL和问候,很准时。看到他在线,闲散的聊了几句,提醒他早睡,明天要早起的。 他说阳子,我很期待这次旅行。我心里晓得他之后要说的内容,于是不答话。他以为我离开了,就说了一句晚安,然后我看到他的MSN头像变成了红色,显示为脱机。 我大口大口的吞着面,把汤水喝得一滴都不剩,然后关掉计算机上床背《新概念英语》。那个梦境给了我一记闷棍,及时行乐这个原则为什么我不可以用在爱情上?难道我非要看着彼此擦肩而过时无奈的眼么?彼此轻触的指间原本可以握在一起,却因为一些附有的枷锁而断开,不再碰触。我真的可以做这样的自己吗? 我打了个饱嗝儿,盖好被子,继续沉沉的睡去。

资料上显示:乌镇地处桐乡市北端。西临湖州市,北界江苏吴江县。为二省三市交界之处。陆上交通有县级姚震县贯穿镇区。乌镇距桐乡市区13公里,距周围嘉兴、湖州、吴江三市分别为27公里、45公里和60公里。距杭州苏州均为80公里。距上海140公里。 我们准时集合,静静居然拿了一个大皮箱来。安然的脸全皱到一团儿去了:“她让我帮她提箱子。哪有人去旅行一周要带这么多东西的啊。”他苦哈哈的说,我和彬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上了旅行巴士后,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拉好窗帘。彬坐在我旁边,静静和安然坐后面。我拿出MP3来听,并戴上墨镜假装睡觉。 不久后,我便在张学友《一路上有你》的歌声中沉沉的睡了过去。梦境中,看到一个一袭白裙的女子,手拿一个瓶子,里面装着一条蓝紫色花纹的鱼。那个瓶子很别致,那条鱼就像是她的另一个生命,从她珍视它的样子来看,仿佛那是她另一个自己。 她拿着那个瓶子,满世界的跑。无论走到哪里,那个瓶子总是如影随形的跟着她。她心底有个模糊的影子,那个男子在她的心里笑得一脸明媚,那个男子在酷热的夏天带给她冰镇西瓜,那个男子陪着她看电影,旅行,和她在一起。她感冒的时候他陪她喝水,让她吃药,送她那条瓶子里的鱼。后来,镜头转换到几年后,男子穿著制服坐在办公室的椅子里批阅公文,男子对她说的话越来越少。直到最后,沈默变成了一个人最珍贵的话语。 忽然惊醒,彬诧异的望着我,我对他腼腆的笑笑:“我做梦了。梦到一个女子,和一条鱼。” 他咧开嘴笑笑:“那不就是你自己么?” “也许。”我喃喃的说。 导游提醒我们乌镇到了,让大家排队下车。我站起来,由于太激动突兀,头撞到了行李架,很大的声响。彬又好气又好笑的揉着我的头:“不得了,肿个包。”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好痛,真的想流泪了。 他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骗你的啦。终于发现你孩子气的一面,这种无辜的眼神。哈哈。” 我瞪他一眼,走下车。一瞬间,我惊呆了。 河水穿越过小镇最美丽的街区,木板的房子错落有致的排列在河水的两旁,青石板的小桥下是细腻的流水。江南水乡的温婉细腻全在这一河一桥间。小桥。流水。人家。 蹲下来,手轻触地面,这一刻是如此的感动。似乎所有的柔情全部凝聚在这一触间。彬拍了拍我的肩,我回过头去,他背着自己的背包,手里又提着我的,这个阳光般白衣的男子此刻的表情显得茫然而无辜。 我们住在景区市河南岸太平桥东侧的青年旅馆里。像学校里一样,上下铺的床位,每张床50元/天,每间有四张床,包间150元/天。 我们四个人包了间房子,住在一起,我和静静住在下面,彬和安然住在上面。房间里有一张书桌,一把椅子。绿色的格子床单,蓝色的窗帘,从窗口望出去会看到细致的河水。 整理好了东西,去事先找到的大宾馆里吃饭。饭菜做得清淡可口。静静蹦跳着说要去看看小镇然后去访卢阁喝茶。 访卢阁在乌镇中市应家桥南堍,背倚车溪市河,面向中市大街,俯临东市河,遥望观前街风情世态。访卢阁是乌镇最好的茶馆,我们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可以望到下面的小桥流水。 一盏茶杯,凝视着坐在对面的彬和安然,安然在口沫横飞的形容着乌镇的美好,在一群异乡中人,我们并没有想象中的突兀。 静静有些失落,显然她认为这个小镇应该比她想象中要有趣一点。下午就几乎逛完了整个景区:米酒作坊、布鞋作坊、刨烟作坊、糕点作坊、水阁……逛下去越久,静静的脸色就越发沮丧起来。连姑嫂饼都没有能够令她微笑。 她看着彬,然后沮丧着咕哝:“是很有情调没错,可是跟我想得差那么多,我以为可以大一点,好让我的告白更加浪漫一点嘛。哎,而且又总是四人行。怎么告白呀,虽然你喜欢的不是我,可是你总是我仰慕的,让我思慕一下也没错吧。” 安然忽然停止了兴奋的描述,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脸色越发的灰暗,直到他的眼睛几乎眨一下就能流出泪来,他忽然在木桌的那端伸出手,然后握住静静的:“我喜欢你。静静。” 静静愣了一下,然后笑嘻嘻的说:“虽然这个小镇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好,可是你提供的这个玩笑比刚才讲的那些要有趣的多。别玩了,然,我可不想成为你玩笑的一部分。” 我心里大叫不妙,可这两个以乐观开朗来维系生活的人一旦认真仔细起来是让旁人都无所适从的。我知道,如果现在不让安然说,那么以后势必将引发另一场更为惨烈的方式,而这种惨烈可以让人粉身碎骨。 安然的眼神变得尖锐,他以命令的语气说:“看着我。静静。我让你看着我。”他的双手捧住她的脸:“玩笑?谁的玩笑会开二十年?谁会在心底爱人摇摇晃晃的走路时为抓住欺负她的小鬼使命打架帮她抢回失去的洋娃娃?谁会在她被妈妈骂时带她去街角的杂货店买牛奶糖哄她?谁会在她失眠的时候在隔壁拉琴陪她?谁会在她伤心流泪时为她擦眼泪?为什么那么美丽的她却很少有男子追?为什么她就是不能够明白青梅竹马的爱情?为什么她就是这样执着的迷恋着崇拜着偶像?她已经不是那个在街角边哭泣着的小女孩了?难道真的是守护得太好,让她连最基本的现实爱情都无法感知吗?这么聪明的女孩子,为什么却总是选择逃避?” 安然忽然哽咽了起来,再也说不下去。然后他起身快步走开。 静静愣住了,她的手还在桌面上,维持着安然握住它时的姿势,大眼睛空盲的注视着安然坐过的位置。我叹了口气,推了推她,她没反应。再推了推,她蓦然惊醒,然后在我还没有暗示她时就已经拔腿追了出去。 我望着静静离开的背影,她的奔跑那样欢快有力,她的背影看起来如此轻松。着实为她感到高兴。她离开的背影,预示着自己另一段美好生命的开始。 回过头来,看着彬的眼睛。低头笑了。“现在觉得解脱了?” 他皱着眉:“确切的来说应该是祝福。”然后他也笑了。 “我现在仍然感到困惑,那天,我是说在酒吧那天,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秘密。”他眨着眼:“等你成为我妻子那天我再告诉你。” 我白了他一眼,捧起茶杯从窗口望出去,看到小桥上那对儿拥抱着的恋人。以往他们也曾拥抱,可这次的气氛与身份,再也不同。

晚饭的时候,静静开始小口小口的吃着饭,态度俨然一个淑女。我和彬兴致盎然的看着,安然无奈的的笑着,他的笑容是那样的甜蜜,流转着爱情的喜悦。 “我们出去走走吧。”静静提议着。 “不享受二人世界?”我打趣的问她。她红着脸瞪了我一下,无限娇羞。 我们踏着青石板路走,深呼吸着清爽的空气。空气里湿润润的,有股清香的味道。我张开双臂开始旋转,天已经黑了,隐约可见细碎的星子。 “嘭——乓” 我站立住了,那是烟花。一个蓝色的烟花,开得彷若菊花,只一刹那便消失了踪迹。我回过头想找寻他们三个人,就在我回头的瞬间,一片银色的光海映入我的眼帘。他们三个拿着烟花棒对我微笑,那一瞬间,他们仿佛从天而降的天神,静静的注视着愣然看到他们的我。 彬手里拿着烟花棒,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手里刺眼的一团就像他平日里凝视我的目光。柔情而炽热。 他拿着烟花棒开始绕圈圈。我看着它旋转的弧度。 “I LOVE YOU” 这是彬拿着烟花棒写下的誓言。烟花熄灭,一瞬间又回复了黑暗。可是我却可以感觉到彬的目光,穿过我的身体。他那么轻易的就攻破我的心房,我的坚持在他的面前是那么的薄弱。我含着眼泪笑了,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可以是个公主。被王子骑白马来带走的公主。

日子这样平静舒缓的过着,静静从娇羞到回复本来的样子,需要了三天。今天,小镇下着大雨。小镇的天气这样变幻莫测,可是我想出去看看雨中的小镇,那种宛然的柔媚在雨中该以何种形态显现。 我吸着拖鞋出去,啪嗒啪嗒。雨如此的下着,似乎周围只留下它的声音。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只一会儿,我的裙子上便全是污迹。买来的油纸伞再也承受不住如此凶猛的雨水,它罢工了。我沮丧的望着它,然后躲到屋檐下避雨。抱着双臂的我显得如此狼狈,头发被淋湿了,如果不是衬着这种狂暴大雨,小镇的美将更另我惊叹。雨中的小镇像是一朵沾染着露珠的百合花。 忽然,我再也感觉不到雨水滴下来的痕迹。我抬头看着一把蓝色的雨伞撑在我的头顶。它的主人此刻正拿着手帕擦拭着我脸上的雨水。手帕上有苹果的清香,就像我经常用的沐浴露,亲切而温暖的味道。然后,他把一块棒棒糖剥好,塞进我的嘴巴里。是我最爱的橙味。 我再也顾不得一切了。猛的拥抱住我面前的这个男子,我知道现在的我被淋透,可是矜持在这个时候变的如此微不足道。我把头埋在他穿著白色衬衫的胸膛上。 王子总会在公主最危难的时刻挺身而出,如骑士般捍卫着公主的高贵。 很幸运。我此刻正拥抱着这样的王子。

我和彬的情意流转在一抬手,一眉眼间。静静总是带着调侃的语气说着我和彬。可是我心里依然感到隐约的不安,我和彬是没有未来的,只有现在。 第六个清晨了,明天就要返回上海。我起了个大早,按照服务生的提示,和彬走了将近两个钟头,才找到离乌镇很远的一间小寺庙。寺庙很荒凉,阴冷的风穿过大堂,使人禁不住的颤抖,瑟缩。大抵,这便是对于心有愧的人一种不明自然的暗示吧。 我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开始祈祷。 彬跪在我的左后方。阴冷的风吹过,大堂里静得只剩下风穿堂而过的声音,还有我和彬轻微的呼吸。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自己低声的说。 “我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佛祖。我相信它比我自己更善待我的灵魂。” 然后我听到一个声音,从左后方传来。虽然低沉,但却清晰。 “它们会知道一切吗?” “也许。但我相信能。它们只是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看着世间的庸碌,而不做出任何回答。” “那,它们告诉阳子,我有多爱她了吗?” …… 阴冷的风依然吹着,可似乎柔软了许多。 佛祖,您饶恕我的罪了吗? 我睁开眼睛,看着如来佛祖的目光,慈善的俯视着我。我轻轻的转过头,看着彬。他闭着眼睛,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正在专心的祈祷。仿佛刚才的话,只是风捎来的一声叹息。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到让人扼腕,想留住的时候,它只是在你记忆中变成碎片一样的存留。有些片段,是你一生也无法忘却的鲜明。 我们终于回到了上海,当耳边清晰的回响起沪腔的时候,我开始飞速的写着我的小说。那个带着一条鱼的女子,她的美丽与哀愁全部凝聚在她注视着鱼的眼睛里。

日光之下 我们温柔以待 你始终是我无法言喻的深爱

TOP

第二部分:爱上爱情

他把我挖出去的时候正是北京最炎热的时候。七月我们像蚂蚁一样蠕动。他把我从被子里挖出来,他说:“飞飞,我要给你个惊喜。” 一年前,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有着它特有的浓重的人情味和混杂的空气,我在一所著名的大学里读法律,他小我一年来到这里。这个月,他刚考过高考,Y自负得和我说他肯定没问题。考完后他卷着行李来这里找我,他说他会陪伴在我身边陪我一辈子。我看着他呵呵傻笑,这个小我一年的男孩子总是会做出让我不解的事情,他说他要我做他女朋友。我仰天长笑三声并把这些统统归结于他无法抵挡我的魅力甘愿为我做牛做马一辈子。 两年前。他在网络上找到我。他给我的文字留言,他说,我终于找到了你。

其实我一直在想我来北京的目的和意义。那时候想得忒单纯。一方面为了虚荣另一方面想我不报这里读书不来首都真是浪费我这人才了。再者加上父母的劝说就一鼓作气添了这里,事实上根据后续发展证明我的选择是基本正确的。 那个时候我的男友在上海。我有他送我的戒指,后来有天他说我们的爱情是无病呻吟的,我笑着听他讲话,笑着对他说既然这样那我们结束这无病呻吟的一切吧。然后挂掉电话把自己蒙进棉被里,听《笑忘书》。听着听着我就笑了,这季节真爽。 那是六月。我怀抱着对一个男人的爱情和另一个男人恋爱,曾经我以为我很爱那个所谓我男友的男人,后来我听到他的声音就想吐。我就想我怎么会和这种人恋爱? 那个月我过得一塌糊涂的。先是月初的高考,然后是估分,填报志愿。之后就是无事可做的等待成绩,然后等待通知书。我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文字听歌看小说看电影上网聊天。我说王子安你看我就变得这样无所事事了,这时间怎么怎么过也过不完呀。 我爱的那个男人在网上。我怀着一种异样的心理对他冷漠着,很冷漠很冷漠。我企图让他回心转意发现我的美好。可是他没,他只说你今天怎么了,心情不好么?他说我明天打电话给你。我说不必了。然后他下线,不再看我一眼。我想他对我是再也没有留恋的了么? 他用的是王勃的姓和字。我景仰那个写《腾王阁序》的少年英才。因为他说

落霞与孤鹜齐飞 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想着那样的景象,美丽而富有灵气如置身于世外桃源。他说,我会带你去那个地方。 笑。 该让我怎么去说他呢?存在于幻想中?亦或是仍是个孩子。但他却不是个孩子,因为他所让我接触着的一切。那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爱情会让人痴傻,虽然那时我不知道他爱的是谁。 我曾经对我爱的那个男人说到爱。我说我爱你。然后笑。他也笑,他说我知道。我说嗯。 王子安喜欢一个叫做《SAY FOREVER》的歌。他介绍我去听。我说好的。但是我始终没有去听它。那时我正为我“无病呻吟”的爱情哀悼着,请注意我用的是“爱情”而不是“恋爱”。如你所知,爱情是我对那个男人执着的爱,而恋爱则是我和另一个男人进行的他所谓的无病呻吟的在一起的日子。之所以说我的爱情是无病呻吟的,是有原因的。

一、 他已经和我分手。 二、 他已经有女友了。 三、 我们之间的感情是建立在精神基础上无关物质的。 虽然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我就是很奇怪我们的爱情居然超越这个理论。于是至今我仍旧认为我们的爱情很伟大,伟大到超越物质直接追求精神。但结果我前面已经提到了,众所周知了。所以你们看,爱情仍旧离不开物质经济吧,离了他们爱情是无法存活的。我们老师说任何事情违背了真理就得从新来过。这不,我们的感情就是血粼粼活生生的例子。真理啊,你不要妄图去改变它,你没那个能力的。当你已达到那种境界搞不好XX知名大学的校长请你到他们学校那个破败的寝室楼前面研究那个苹果怎么从那个树上掉下来然后做XX第二XX第三的,但那你也要记得,充其量你不过是他们的私生子或私生女而已,不会有他们那么伟大的,人类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你再做什么努力都是徒劳的乱扯谈。 之所以余飞飞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跟爱情绝对有直接关系。所以余飞飞在这里告诫大家爱情不是个好东西,它应该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但是偏偏我们看那个老鼠那么可爱也会忍不住去碰碰它玩玩它产生好奇心吧,结果就像我老妈经常对我唠叨的“你看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吧。”对的,就是这句话。所以现在我劝慰大家最好别碰爱情那玩儿意,一点都不好玩。轻则成绩下降考不到大学,重则如我这般整天颓丧精神恍惚摸不着北的。但是也有偏离规律的,诸如那个男人在我考前和我分开可是我考试还是考出很好的成绩很好的大学很好的专业,于是我就想啊呀呀这证明我余飞飞厉害可以拿到科学馆去解剖研究一下,搞不好在我身上发现什么基因的然后我就赚飞啦。 就在我精神极度混乱这会儿王子安跑过来说喜欢我什么的。我就想天哪又一个无辜的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之才能够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将要被爱情俘虏牺牲掉了。但是考虑到他牺牲在我手上我觉得于心不忍心存愧疚。其实是因为我太胆小,我真怕别人在我背后指指点点说你看就这女的毁了那男的。于是我只好暂且安慰他说你Y好好学习考来北京大学一切事儿以后再说。现在想来我那点子用我们东北话来说那叫出的贼棒贼阴险啊。看看我余飞飞多么伟大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谁说红颜祸水的?我余飞飞拍胸脯保证我要是在战争年代那包管是女英雄,刘胡兰那类的。 就这样我在北京疯玩一年后王子安给我打电话。我就想这王子安什么人啊,后来想了半天才想到是那祖国花朵。他说他考到北京大学的法律系了。那时我正靠在我老公的身上喝可乐,就这么着那可乐狂喷,这小子说那么爆炸的消息还能这样泰然若之的,害我失了淑女风范。我老公忙帮我擦擦。我心想这小子不容小觑啊搞不好比古代那王子安更有成就,如果我跟了他那我前途无量啊。就这样我把我老公甩了去车站接小帅哥去也,当然不忘带上属于余飞飞的百分百笑容。

北京站离我那学校超远,我还得甩掉那纠缠我的前一分钟我还粘在他身上喝可乐的叫老公的男人,现在我却得一边穿衣服一边说老公啊我们分开吧就这样吧你走吧再见吧我们还是朋友吧我已经不爱你了吧……如此之类乱七八糟毫无边际没有逻辑的话。现在想来那个汗颜啊,要是让我导师听到我准没好儿了。准把我一顿狂抽外加眼神警告:“我教了你Y那么久的法律你怎么还这么着思维混乱脑子有问题丝毫没有逻辑可言?”就这么着我就想着给我刚才说的那段话重新排序,可是不行了来不及了。想我高考那会儿答后面一排序题只用了两分钟,现在完了,五分钟都不一定搞得定。我估计那可能就是我老了,不然我怎么就思维退化了呢? 我对那个呆愣着的男人抛一飞吻。你Y找你的小狐狸精去吧本姑娘和你到此为止不奉陪了SA-YO-NA-LA了。 然后我在大门口等TAXI。三分钟后我跳上去指着前面冲司机大喊:“去北京站。”我估计那司机一定脑抽了,他愣了足有三十秒种后来把车真如那个离弦的箭一般开出去啊。那快的让我往后一仰。幸亏本姑娘睡饱了否则这么一招我还不睡过去那才有鬼。 到北京站时那真叫人流涌动。这时我看着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您瞧这一个个打扮得那真叫花枝招展,当然有笑的那就叫花枝乱颤。 我从包里摸出一苹果开吃,顺手理了理头发。头发很长,及腰。以前是为那个我爱的男人留的。后来Y抛弃我和另一个短头发的女的厮混。我就想这男人的话真的没个信啊,天下男人一般贱,全花言巧语哄骗未成年少女型(请注意那时候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未满十八岁)。本来以前有一特浪漫的想法就是和他分手时把我的长发剪来送他。后来想想真不舍得啊,且不说这头发在我脑袋上长了三四年长出感情来了,就说我做这一头离子烫用了五百多块啊,把它剪了送他那我真是脑抽了才会这么做。 这时一男的过来,短发,还没等我注意别的他就用凶狠的目光看我,然后先把我苹果抢下来。我以为他要吃,他却把它随手一扔。这时一老头过来:“我说小伙子我看你人模人样的,怎么不做好事儿呢。您知这清洁工每天扫这儿多累么?您知您这是违反规定的么?您知您这是素质不佳的体现么?您知您……”他在旁边唠叨半天后来加上一句:“您这么做违反了XX规定罚款人民币五元整。”他掏出五块钱给他。那老头才走。 我弹了下手指,宾果!这老头的口才和思维不学法律真可惜了。想这气魄啊。不愧是北京老头。真没给我们首都丢人,这说得那个溜儿啊,想来这傻小子也被他给吓傻了。 我恶狠狠地看着他,当然心里想这男的还挺耐看。 “你Y抢我苹果又害我听了那么久那老头的唠叨您是浪费食物浪费我的金钱浪费我的光阴浪费我的青春浪费我的大好年华浪费我学习真理为祖国做贡献的时间。您说浪费这一点点不要紧,万一将来哪天我就因为浪费这点时间没做成大律师大政治家那岂不是点儿背死了?你Y说怎么办吧这事儿严重了。”真感叹自己的专业,这嘴皮子耍起来那可真不是盖的。 他说:“飞飞,你法律学昏了头了。我是王子安啊。” 我看着他。马上想我现在这样整个一泼妇,然后马上换做温柔似水小鸟伊人的模样轻声细语:“哎呀子安。你怎么可以长这么帅。哎呀子安你怎么可以这么好帮我扔掉快吃完的苹果,免得麻烦自己走5M的路去扔它了。哎呀子安你真是体贴呀。” 他匪夷所思的看着我:“你是飞飞吗?怎么成这样了?你知道我的昵称是APPLE,所以从来不吃苹果也恨人吃苹果的。所以以后你不准吃APPLE。” 我斜眼看他。心想这男人真歹毒啊。居然敢不让本姑娘吃苹果,本姑娘从生下来唯一的乐趣就是啃苹果。现在好了我自己找这么个大麻烦来管着我不让我啃苹果,这还了得?但转念一想,我那么能吃苹果等于把APPLE吃定了。呵呵呵呵。这想法真让人振奋真让人开心。

以上就是我和王子安从认识到见面的全部过程。 现在寻思起来我那个时候真叫那个阴险歹毒啊。最毒妇人心后来被子安说成最毒飞飞心。想来我余飞飞也有破解真理那一天我就乐翻了,证明本姑娘知名度那个高,达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和小布什有得拼。 扯了这么远,现在言归正传。 子安拉着我说要给我一惊喜。我迷迷糊糊的说你现在给我一冰镇大西瓜那才证明你体贴然后给我惊喜呢。他从冰箱里翻出一块冰镇西瓜塞住我嘴巴。 他从衣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玻璃瓶,像几年前流行那个烂情剧叫什么《熏衣草》的那个装熏衣草的瓶子。但是里面没装熏衣草,我就想他没那么浪漫。但仔细一看,Y比电视剧还浪漫,瓶子里面居然装着一条鱼! 这瓶子是盖着塞子的,我就要把这塞子拔开,边想动手边说:“王子安你来北京没几天怎么混得这么残忍了啊?学人家小流氓折磨人是吧,现在你居然来折磨幼小没有反抗力的生灵——鱼。” 他握住我的手:“飞飞你误会了。这是无氧鱼。是必须要塞着塞子的。你看到里面的泡泡没?那就是固态氧气泡泡,里面的水是营养液,所以它不用吃东西也无须把塞子打开。”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对我微笑。 我想这小子厉害知道怎么讨本姑娘欢心。再看那鱼也真是漂亮,周身有着蓝紫色的花纹,瓶底除了氧气泡泡还有几颗有颜色的小石头。忒美忒灵了。 我看着他。我说:“子安,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唔。就叫它飞鱼好不好?飞飞和她的鱼。” 子安看着我笑。他点头,然后说好的。 只是我忘记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飞鱼会死掉吗?

飞鱼会不会死掉这个问题现在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现在非常的饿,饿得头昏眼花像一干扁豆芽菜一样躺在床上幻想美食。想我余飞飞一世英明却是饿死的那多遗憾。最可恶的是我没做成烈士,那也叫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啊。再者烈士子女高考还给优惠政策呢。我成烈士了我孩子还沾光,那我也算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但我连老公都没得一个何来孩子。所以说这话题有够郁闷。 现在我告诉你,我很爱撒谎。例如说我妈给我拿一苹果告诉我去给我爸送去我就走半路上自己偷吃了回来告诉我妈妈说我爸爸吃得很开心。喏,我就这样一小破孩儿。但是现在我对你说几句我有生以来难得的真话。我真饿了。 就这会儿我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我马上把眼一闭,心想管你进来的是谁,我先装死再说。 脚步声近了。一双大手开始揉我的头,轻喊:“飞飞,起来吃饭咯。” 我从床上跳起来拿起他放在床边的东西开吃。心想Y真了解我,趁我心灵脆弱极度饥饿时带来美食贿赂我。要在古代Y肯定倾国倾城啊。 “飞飞。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这就是王子安体贴而温柔的一面。 我看着王子安帮我整理房间,我开始照镜子。大言不惭的说本姑娘长得那也算是标志。长发大眼小鼻小嘴。曾经我爱的那男人就说飞飞你是我交往过的女子中最漂亮的一个。 我把飞鱼捧在手心里,手指在瓶子上来回抚摸。它是一条很漂亮的鱼,我把它拿到镜子前,我想把它养成一条美丽的鱼,而且和它的主人一样的自恋。 余飞飞是个自恋的女人。 这是我在长了十八年后终于明白的道理。

现在来说说王子安。 王子安的名字其实有三层深意。 其一:他是安静的王子。王子,安。那个安字是他朋友给他名字的缩称。 其二:他妈妈姓王。他是他妈妈的宝贝儿子,让自己平安。 其三:沾一下王勃的光。 Y对我说起这个的时候我斜眼看他,心里真是个惊讶。想这小子年纪轻轻这城府深不可测呀。想本姑娘这名字就没什么大讲究。如您所知,王子安在著名的北京大学读书,而且是前途无量的法律系,名字又如此考究……我头壳坏掉了才会把他甩了。所以本姑娘决定从此和Y白头偕老安乐一生。呵呵其实安乐是对我而言,套一句时髦的话来说,遇到我这祸害是王子安这家伙的劫难。 是的,他们都说我是祸害。 祸害就祸害呗。祸害可以贻千年,祝福本姑娘长寿也没什么不好的。其实我也挺阿Q的。 和王子安比较要好的一同学名字叫马岳。我不晓得Y是谁,王子安说是他在系里最铁的哥儿们。马岳那厮忒阴险,自从王子安那笨蛋说他有个貌美如花温柔似水柔情无限亭亭玉立体贴入微……的女友名叫余飞飞后,那厮硬从我们这儿磨噌免费饭菜累计¥250元。想来就有够郁闷,真够二百五的。 再来说一下马岳那厮的女友心心。 其实这厮女友不得不提。很少有女的衬我脾胃,这小姑娘纯真可爱善良活泼温柔大方,我就奇怪这美好女子居然会看上马岳,感叹世道不公啊。就跟我和王子安在一起一样,在我看来那可真叫白瞎啊。(东北话。意为可惜了。) 心心这小姑娘温柔可欺。呃,应该是温柔可爱才对。嘿嘿。自从认识她后,我休息时间整天和她厮混在一起,搞得王子安和马岳俩人在旁干瞪眼。 其实总体来说王子安对我倒真是好。人嘛,得拍着肚皮说良心话。好坏自有分辨。于我余飞飞来说,王子安对我实在好。说句良心话,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飞鱼只有一个人,像是曾经的余飞飞。只有一个人,现在余飞飞有王子安,她就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余飞飞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神经质是和爱情有直接关系的,前面已经提到过,所以各位看官您得多多原谅多多包涵呐。 转眼我和王子安马岳心心三人厮混两年。余飞飞大四了,王子安大三。

大四的余飞飞已不必上课,整天忙着去一法院实习。我就这么穿著正式的制服过枯燥而乏味的生活,您就说我这急性子如何适应这生活。但好歹我得忍了,本姑娘能屈能伸。好歹这时代解决温饱问题是关键,我不能让时代适应我,怎么着我也得适应这时代。 我就这么每天隐忍着苟活。 老妈开始频繁来电话催促我交个男朋友。我知道她的暗示在说姑娘你也不小了该找个男的稳定点把你嫁了。说嫁了是好的。她是想把我推销出去吧。 说说我的家境吧。 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我家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太爷爷是厉害的地主,轮到我爷爷这儿因为土地革命财产全部被没收光光,还挨批斗啊什么的。后来多亏我光荣的无产阶级代表人——我外公。当时我外公在这里是位高权重的人,他出生在沈阳,年轻时下乡去这城市附近一小村子,后来返城他嫌拖家带口的麻烦就留在这城市做官。他提拔我爷爷。然后就这么一点一点两家家势开始相当。然后我爸爸爱上我妈妈我妈妈爱上我爸爸,就这么着两个高干子弟结婚,这样顺理成章我就降生了。 想当然尔,本姑娘是在北方最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降生的。北方的十二月,大连飘雪,我就这么降生在这世上,十几年后成为一些人口中的“祸害”。 我爸妈是商人。世俗而精明。 我从小在外公外婆身边长大,父母生意忙。我遗传了他们的精明或者也可以说是奸诈,又经过我外公外婆的悉心调教成有模有样有板有眼的大家闺秀型女子。 所以您知道我性格为什么这么复杂了吧,其实并非全是我的错。家庭环境的熏陶与后天的培养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外公和外婆用书香来熏陶我。搞得我四岁已把唐诗三百首全部背完。您想那么一丁点儿小破孩儿整天坐那儿就那么背啊背啊愁啊情啊什么的。那么一丁点儿大明白个什么劲儿啊。实在有够佩服我小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就背。不晓得这和后来学的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是否有直接关系。 我可以拍胸脯光荣的说我余飞飞儿时没一个朋友。 唯一可以称得上朋友的是我外婆家里那只一只眼睛蓝一只眼睛绿的白色长毛波丝猫。后来她死了,我唯一的朋友也没了。 那年我六岁,开始读小学。 原则上来说北方的孩子上学都较晚,虚岁八岁方可读小学。本人那时虚岁七岁,但迫于我外公和爷爷的双重压力,校长勉强把我弄进学校进了语文实验班,当然这校长要负很大责任以至于我后来严重偏科语文可高居榜首数学可落于榜尾。 六岁的余飞飞在这座城市里最好的小学读书。那是全市唯一的一所省重点小学。 就这么着混着混着时间如流水的过。十二年过去,余飞飞读大学。 省略了一些事,在这期间父亲生意越做越大家里房子越换越大车越换越好。家里物品一律专卖店,说实话,虚荣是虚荣,又有点俗气。 父母办厂,从小到大我只去过那儿一次,就是高二的暑假百无聊赖坐车去那里。那群工人带着憨厚的笑容望着他们老板的女儿,她白皙细致的皮肤和他们黝黑粗糙的皮肤在阳光下形成强烈的对比。父亲给她在那里做了一个秋千,父亲总是懂得怎样讨好她。父亲租下一座山,期限是20年。山上有一间很古老的庙。那里有两个老和尚,每次她去朝拜时老和尚都对她真诚的笑,她给他们很多香火钱。她相信,她的诚心佛祖会保佑她平安。 如您所见,她信仰佛教。 后来,父亲开始和姨丈做生意,姨丈是台湾人,生活在日本。生意越做越大,后来跨越国界。她却越来越沉默。然后她开始频繁的换男友,一个接一个,没有一个超过三个月。直到遇见那个她爱的男人,抛弃她。使原本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变成这么一个毫不在意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余飞飞。

其实要搞懂我老妈的意思特简单。我妈说话从来都是拐弯抹角的,特符合她商人的身份。我妈的潜词儿是说:“你找个有钱的嫁,免得我和你爸还得陪资产给你。”没办法,商人嘛,都爱钱,让他们拔毛啊,那是乱扯谈。 唉。这时间可真如流水。感叹我余飞飞都二十好几的大姑娘了,想当年来到北京时我还是个啥也不懂的黄毛Y头,这女人一读大学啊,就人老珠黄了。 王子安送我那条飞鱼还活着。您瞧我就这么着把那飞鱼娇生惯养它就嚣张着始终没死。不过我现在每天提心吊胆就怕哪天它突然死了。感觉那就像我和王子安的爱情,珍藏着。就怕哪一天突然死了。 两年了。马岳那厮吃醋不减当年。谁要是多瞧心心两眼Y包管光火。大火蔓延至方圆五里内。搞得我和王子安每次出去都不敢挨着心心走。您要知马岳一向不对心心发火,只对她身旁人。 其实说句心里话蛮羡慕心心的。马岳整天把“亲爱的嫁给我吧”挂在嘴边上。王子安却从来没对我求过婚。您说我都二十好几的人了能不急嘛。我整天左暗示右暗示的他就置若罔闻。搞得我极度郁闷。每天带着一副晚娘脸实习,方圆五里内没有敢接近我的。 想我余飞飞还有多长时间能和他耗啊?还有多少青春可以虚度啊?

两年了,我对和王子安还能在一起这件事表示惊讶的同时也带有欣喜和焦虑。例如说在王子安之前我没能与一个男的关系稳定超过三个月。唔,我曾喜欢那臭男人除外。我就觉得我和王子安是能过一辈子的。甚至想将来我们要买多少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要赚多少钱要给家人多少钱要存起来多少钱要怎么做才能使我们的财富越来越多……您瞧瞧余飞飞现在整天就想这码事儿,能不老嘛。 女人的青春是从生活开始的、女人的苍老也是从生活开始的。 我还记着两年前我甩了那男的飞奔投入王子安怀抱的情景。可是现在我就在想我怎么才能留在北京法院有个安定工作,怎么才能让王子安向我求婚。于是我整天闷闷不乐郁郁寡欢。就这么着我学会了煮饭。 说来不怕你们笑话。在来北京前本姑娘也属富家千金哪用得着亲自下厨啊,想当初本姑娘那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非广告食品不吃非专卖店衣服不穿。钟爱贵死人不偿命的牌子ESPRIT。幸好本姑娘身材还算完美正对这个品牌,因为这里衣服型号都稍小。 我读高中时有次爸妈谈生意还没回来,本姑娘肚子饿得叽里呱啦一顿狂叫。当时心血来潮在冰箱里翻着俩鸡蛋,看它特可爱了。就直接把它放锅里一顿狂抄。抄完后看着自己那战利品颇为得意,吃的时候发现这味儿怎么这么怪啊,后来经母亲大人指点方知忘记放油……这成为余飞飞在二十世纪一特大号丑闻。我是被我家娇生惯养出来的孩子,读大学时不知道打多少饭,就随便说给我来一斤白饭。当时食堂人声鼎沸啊,等我说完这话那卖饭师傅停下来看我,身边儿插队的同学停下来看我,后来搞的满食堂的人都停下来看我。我看着那满满一盆的饭心里这个郁闷,这成为我所在的大学二十一世纪一特大号笑话。高居榜首经久不衰。好多人冒名过来看访我,一看我这瘦不拉饥的小Y头片子没半两肉居然敢打一斤饭甚是佩服。当场下跪拜师的不在少数。我在心里苦笑,那眼泪就得和着血往肚子里吞。 就这么着我余飞飞每天走在学校接受众人的注目礼,知名度那个高啊,我敢说十年内包准没人超过我,当然在我校有重大成就重大发明重大奖励那些XX家们除外。 余飞飞第一次下厨的东西是做给王子安的。那天我原本的设想是这样的: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点根儿蜡烛。美丽的女主角亲自下厨煮东西给晚归的男主角,在烛光的映衬下深情的望着他吃东西的神态。男主角被感动的热泪盈眶当场从兜里掏出蓄谋已久的戒指单膝跪地深情的望着女主角:“亲爱的,我想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爱你,嫁给我吧。”然后女主角感动的淅沥哗啦眼泪掉的犹如雨水下个不停,抽抽搭搭欲说还休着答应男主角。从此开始他们幸福的生活。 不过根据真理来判断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的事实就印证了真理了,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当天我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点上蜡烛,外面出现叮当叮当的怪响。美丽的女主角亲自下厨煮东西给在客厅看电视的男主角,在烛光的映衬下残忍的望着他吃东西的神态。男主角被搞得郁闷不堪当场昏倒在地差点口吐白沫。女主角慌忙把男主角送到医院急得淅沥哗啦眼泪掉的犹如雨水下个不停。医生出来看着女主角:“你男朋友吃的什么食物那么奇怪,肠炎,住院半个月,你去办理住院手续,以后在食物方面叮嘱他注意些。” 马岳那厮知道这事儿后笑了我整整半个月,气得我想把他两眼打成四眼。不过这个预谋得在私下里进行,因为在王子安面前我完全是标准的乖乖温柔善良牌。我不能把两年来辛苦建立的光辉形象给毁了,于是我就这么预谋着,预谋着,蓄事待发。 不过后来这心愿一直没机会实现,因为我又用了两年时间在和王子安耗着预谋让他向我求婚,在此期间马岳与心心已完婚过着幸福快乐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只是这两年来他们俩人中间插入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让众人为之动容,他们结婚后我实在太疼心心了,没办法不忍心让她守着一个四眼过日子。于是这计划一直拖着拖着这辈子都没得实现啦,不过余飞飞哪里是肯轻易放弃的人,那天我忘了打哪儿听来的消息了,那句话是这么说的:“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做今生一次的擦肩而过。”我就想我把机会留到下辈子吧,下辈子我肯定让马岳变成四眼。于是自从我知道这句话就整天瞧着马岳不放,搞得心心提心吊胆还以为我转移目标看上马岳那厮了。后来我偷偷把这话告诉心心,她就整天和马岳对望,她说她希望下辈子还做马岳的老婆,马岳感动的痛哭流涕(在余飞飞这儿是眼泪鼻涕一起流下来的意思)。我当场哀号出声,想我下辈子这预谋也没机会实现了。

众所周知我是个学法律的乖乖女。所以以上写的这些东西无文才可言是可以原谅的。以前我就对王子安说,我得搞个东西把你装进去,这样我就忘不掉你啦。您瞧我说话就是这么直白,其实如果是那些有文采的女子一定会这样——专注的看着对方的眼睛,轻柔的说:“亲爱的子安。我要把你写进我的文字里,让你填满我回忆的思绪。让我这一生,都无法再忘记你。”我想如果我要是这样的女的,那王子安向我求婚铁定不成问题了。 大学毕业那一天,我戴着学士帽,王子安这个著名的北大高材生站在我旁边捧着一束玫瑰傻呵呵的笑。就这么一瞬间被马岳那厮记录下来。那张照片可是余飞飞生平最丑的一张,穿著可爱的学士服皱着可爱的眉头看着傻嘻嘻的王子安,旁边是温柔微笑的心心,镜头外是拿着个相机猛按快门的马岳。 那年,余飞飞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已大学本科毕业的余飞飞在北京某所法院工作。因为大学时代优秀的成绩,她博得了众人的赞美。但是因为她男朋友迟迟不肯向她求婚,她就顶着个晚娘脸孔出现在法院的各个角落里。方圆五里内无人敢接近她。 余飞飞接的第一件官司是一女的状告她丈夫有外遇她要求离婚并要丈夫索赔而丈夫不准的案件。那天余飞飞正郁闷着王子安的不解风情,顶着晚娘脸一上法庭当场听到众人倒抽口气的声音。她在那儿劈里啪啦一顿狂说婚姻法再举出事实例证证明那男的没心没肺花心大萝卜型无道德无羞耻心无责任感……当场辩方律师听震了不发一言。那场官司以余飞飞的胜利而告终。 众人竖起大拇指——这知名大学法律系的高材生真不是盖的。 此后每次上法庭余飞飞都这样顶着晚娘面孔,每次都以胜利告终。对此她的大名在北京市的上空高高飘扬,知名度与国家领导人有的拼。有人说这女的厉害着每次官司必胜。就这样她成了北京市最知名的律师,后来在法院步步高升小小年纪都已到了部长级别。 两年,余飞飞公成名就。她坐在十二楼的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蓝天,想着王子安的面孔,办公桌上是那张傻嘻嘻的余飞飞那张学士照。余飞飞说,那是王子安第一次送她玫瑰。余飞飞说,那是王子安第一次笑得那么可爱。余飞飞说,那是王子安最让她想念的时候。 那天是余飞飞二十四周岁的生日,余飞飞开着爸妈送给她的宝马在北京的街道晃悠。王子安的手机关机,她买了五瓶科罗娜,千篇一律的味道。苦涩的郁闷。 高中的时候她难过就喝酒,科罗娜。那时她有好朋友陪着她,后来那个女孩子在大一的时候心脏病发死掉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喝过科罗娜。没有人知道余飞飞也是有心脏病的女子。从没有人知道。 她在一家音像店旁的停车点停下。拎着啤酒在音像店前的马路边坐下来。那里放着一只很好听的歌。那个呓语般的女子清亮的声音唱着:“我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余飞飞听到自己在说:“余飞飞一个人不孤单,想王子安的时候才孤单。”然后她走进店里问老板买了有那首歌的CD。上面的名字写着《SAY FOREVER》。说永远。 那是我认识芸欣的前一天。

我一个人不孤单 想一个人才孤单 有伴的人在狂欢 寂寞的人怎么办 越过窗 看着长街 欢乐却无声 像一张卡片 灯光像繁星 灿烂整条街 思念的情绪 湿亮我的眼 我一个人不孤单 想一个人才孤单 有伴的人在狂欢 寂寞的人怎么办 我边想你边唱歌 想象你看着 被感动了 我被抱着 眼泪笑了 围巾轻碰着唇边 有点暖的像亲吻的感觉 吐气变白烟 飘过了眉间 撞上了怀念 下了一阵雪 我一个人不孤单 想一个人才孤单 有伴的人在狂欢 寂寞的人怎么办 我边想你边唱歌 想象你看着 被感动了 我被抱着 眼泪笑了 气氛太美 离你太远 有太多的幻觉 不能快乐 不能改变 cause baby I miss you 我一个人不孤单 想一个人才孤单 有伴的人在狂欢 寂寞的人怎么办 我边想你边唱歌 想象你看着 被感动了 我被抱着 眼泪笑了 我被抱着 眼泪笑了 say forever

日光之下 我们温柔以待 你始终是我无法言喻的深爱

TOP

十一

我认识芸欣的时候是北京最寒冷的时候,那段时间王子安被我们法院招聘了去,正忙着适应环境,整天走得比我还早。 那天我照例下楼取车,在楼下看到一踌躇不前的女子,长发披散开来,面容清秀娇媚。看到我,她愣了一下,然后向我走来。 我看她,她和我有相似的身高,头发比我能短一些。我问她:“你是?” “我是王子安的朋友,叫芸欣。他没向你提过我吗?” 我极力在记忆里搜寻这个名字。五秒钟后我记起了。她是王子安的初恋女友。 我皮笑肉不笑的看她:“是你哦,我记得了。子安去法院了,你有事吗?上楼说吧。” 我打了个电话给法院,请了一天假。 “COFFEE.OK?”我有意显露我煮咖啡的手艺,特别是在情敌面前。 “YES。PLEASE”很标准的英文发音。 我端出咖啡和点心,示意她。 她拿起咖啡,慢慢的品尝。“您的咖啡真香。谢谢。” “谢谢你的赞美。请享用,别客气。” 美女柔柔的开口:“我今天来,是来找子安的。既然他不在,那我该告辞了,谢谢您的招待。” “等一下,你有事需要帮忙?”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不得美女伤心。尤其是她皱眉头的样子,像极了高三时候的余飞飞。 “呃。是这样的。我需要请一个律师帮我打官司,听说,王子安和这里一个著名的金牌大律师,余飞飞非常要好,所以我想请他帮个忙。” “哦,是这样喔。但是,据我所知,余飞飞很久不出庭了。” “是啊,所以我才想请他帮忙,看看他是否可以请出余飞飞。” 我在心里飞快的盘旋着如果我出庭可以带来的好处。这样这个情敌一定感激我佩服我的精明事故老练……一定不敢来招惹王子安。看来这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用父母遗传给我的商人头脑来分析这件事所带给我的利润。 我对她微笑。“余飞飞就是我,事实上,我是王子安的女朋友,也将是他未来的老婆。” “哦,原来您就是余律师,失礼了。我……”美女脸红着站起来,显得很局促。 “您坐,我们来商量一下这个案子的具体事宜。” 那场官司余飞飞自然大获全胜,美女芸欣当场给我一特大号拥抱。从此,她成了我的闺中密友。

十二

马岳为了向心心求婚那是吃饱了苦头,先是死缠烂打威逼加利诱利用柔情攻势和霸道野蛮逼迫心心答应,然后是过心心父母那一关。 心心的父母是我的大学老师,据说马岳过心心父母那关的时候是背了十首唐诗二十首宋词三十首元曲外加心心父母随口问的法律常识……听得我满身的汗。王子安在旁边狂笑,然后笑着问我:“你父母会怎么考你的老公呢?”我笑着说:“他们应该先是问你是四有吗?”看到他眼中的疑惑,我接着说:“就是有房有车有型有款。然后再问你学历,家世。爱不爱我,每月固定收入多少?哪里人士?……”然后我听到王子安在那边狂叫:“STOP!!!”我笑着看他,他说:“你父母会让人变疯。”我耸了耸肩:“没办法,商人嘛。他们最关心的就是他们女儿将来生活的条件是否安好。” 马岳在北京有一家著名的公司。搞IT的。这厮现在变得人模人样的,后边总缠着一群人,直嚷“马总马总……”的。 想到我大学刚毕业那年,马岳为心心自杀的时候苍白的脸,再看现在他都要当上爸爸的兴奋样。真是判若两人。 那年的情形大致是这样的,心心要和马岳分手,因为她要去留学,而且还是和她的青梅竹马一起,马岳当时就昏了。醒来直嚷嚷着要结婚,心心当时就说这么点儿大结什么婚呀。马岳为了心心的前途着想宁是忍痛割爱,放她高飞。可就在某天街道上看到那男的牵心心手,马岳那天回到家里就给王子安打电话说完了完了心心有新欢了就把电话给挂了。我跟王子安一听这事态严重了,就飞奔到马岳家,果然,马岳吃安眠药了。 后来救过来,马岳去心心家提亲。然后俩人就结婚了。 所以我就琢磨着是不是也要我自杀一次王子安才会娶我呢? 所以我开始琢磨着怎么自杀才好,服安眠药我看到马岳洗胃觉得我本来这么瘦了可不能再这么折腾。开煤气吧,万一要是失手了小命真没了怎办?跳河吧我又不会游泳。跳楼吧我家三楼就是不出人命万一到时候胳膊或是腿断了那不玩完啦? 所以就这问题还是到最后一答案——无解。

十三

其实我最怀念的是我高中的时候。那时候交爆多的男朋友整天左混右混的却混得贼好。搞着搞着居然就这么着进了一名牌大学名牌专业现在成一名人。不是有这么一句广告词嘛——“名人,献给天下有情人。”然后我就想别献给别人了,就把我余飞飞献给王子安那块不解风情的大木头就成了。 高中时候的余飞飞做得最多的两件事就是写文字和谈恋爱。剩下的就是做题目啊听歌啊打电话啊喝咖啡啊睡觉啊写日记啊写信啊。如此而已。 其实那时候的生活简单得厉害,和所有北方城市的普通的和不普通的女孩子那样,她编织着爱情的毛衣,然后又自己一点一点的把它给拆了。现在的余飞飞就想是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这样,不知道,但是她就是这样长大啦。 余飞飞有一好习惯那就是写日记。其实按后续情节来发展那不应该算做好习惯,但也不能说是坏习惯。余飞飞这孩子从小就听老师的话,老师说写日记是个好习惯,她就相信了一直坚持下来。但是事实证明她和王子安那次最大儿个的争吵就是从日记引起的,所以二十二岁的余飞飞开始迷惑是相信老师好还是相信事实好。其实道理很简单嘛,明摆着的。任何事情多是对立统一的。 我高中时最喜欢的两个诗人是顾城和海子。 先说说顾城。 那首最最著名的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当时这余飞飞读的时候在小树林里和她高中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后来死掉的LULU在一起。那时候余飞飞慵懒得一塌糊涂,逃掉厌烦的课躺在草坪上拿了个书出去晒太阳,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那时她看到顾先生的诗。就想,哎呀这个男人厉害的咯。又是黑色的眼睛又是光明的。但是仔细想简直是太简单的道理嘛,夜当然是黑的,这因为他是中国人眼睛也就是黑的,他很绝望所以就寻找光明。这很浅显。于是我为了证明我也是聪明人一个就写出一首诗——白昼给了我明媚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黑暗。 后来LULU听到那当时一口气就喷了出来,昏死过去。 顾先生最让我佩服的还是那首充满童话色彩的《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为了表示我对他的喜爱之情,先把全诗抄写一遍。 也许 我是被妈妈宠坏的孩子 我任性 我希望 每一个时刻 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 我希望 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 画出笨拙的自由 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 一片天空 一片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 一片淡绿的夜晚和苹果 我想画下早晨 画下露水 所能看见的微笑 画下所有最年轻的 没有痛苦的爱情 画下想象中我的爱人 她没有见过阴云 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 她永远看着我 永远,看着 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 我想画下遥远的风景 画下清晰的地平线和水波 画下许许多多快乐的小河 画下丘陵—— 长满淡淡的茸毛 我让它们挨得很近 让它们相爱 让每一个默许 每一阵静静的春天激动 都成为一朵小花的生日 我还想画下未来 我没见过她,也不可能 但知道她很美 我画下她秋天的风衣 画下那些燃烧的烛火和枫叶 画下许多因为爱她 而熄灭的心 画下婚礼 画下一个个早早醒来的节日—— 上面贴着玻璃糖纸 和北方童话的插图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 我想在大地上 画满窗子 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 都习惯光明 我想画下风 画下一架更高大的山岭 画下东方民族的渴望 画下大海—— 无边无际愉快的声音 最后,在纸角上 我还想画下自己 画下一只树熊 他坐在维多利亚深色的丛林里 坐在安安静静的树枝上 发愣 他没有家 没有一颗留在远处的心 他只有,很多很多 浆果一样的梦 和很大很大的眼睛 我在希望 在想 但不知为什么 我没有领到蜡笔 没有得到一个彩色的是时刻 我只有我 我的手指和创痛 只有撕碎那一张张 心爱的白纸 让它们去寻找蝴蝶 让它们从今天消失 我是一个孩子 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 我任性 ——顾城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当时我听到这诗全身颤抖。因为那时的余飞飞特喜欢画画。自从她甩了她的NO.13后(她习惯把男友编号列位),她就开始整天生活在幻想爱情里面,这顾城正符合了她心意。当晚她回家就画下一只眼睛,做成鱼的形状。然后她开始千里迢迢寻找这样一个男人,他要像顾城一样,是个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的男人。可是,她终是失望的,没有一个男人是那样的。仅有的那个,已经死掉了。 然后她开始读海子。

十四

从很大层度上来说,余飞飞是被这个世界同化了的好孩子。她听从父母和老师的话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人宽容待人体贴。而且余飞飞有他人所羡慕拥有的一切:名望,地位,金钱,家境,美丽,温柔…… 唯一的缺点不会做饭和洗衣服已经被王子安给全包啦! 所以现在看起来余飞飞还是完美的人儿一个。 虽然说余飞飞的性格里有南方女子所特有的柔媚婉约。但她毕竟是在东北长大的孩子,有着豁达的心境和宽坦的风格。所以能和昔日情敌做好朋友,能很容易和大家打成一片。余飞飞二十四岁时曾开车回家乡一次。用东北话来说那就是老少爷儿们集体表扬她啊。搞得待邀店儿(也叫做卖店。东北人管零售店的叫法)都被人群给挤满啦! 余飞飞的世故和虚伪是高三练就的。 对我来说,高三是天堂,也是地狱。时髦点儿来说就是高三磨平了我所有的棱角,让我学会做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孩子。 自从和最爱的那个男的分开之后,我开始变得精神恍惚。说起来还得感激王子安,那段时间就是他在网上左陪我右陪我走过来的。和他分开后,我对任何人都不信任。也就是懒得去相信任何人,而且对人多的地方充满恐惧感,总觉得会有人伤害我,所以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抱持着怀疑态度。以至自己整天处于恍惚状态。 爱情确是伤人的。当余飞飞抱着满腔的希望与热情投身与爱情这个大陷阱中时,爱情把她陷住,然后再狠狠地抛弃。遍体鳞伤的余飞飞在北京游戏一年,然后一直和王子安在一起。

十五

来说说余飞飞在北京的第一年,也就是她所说的游戏北京的一年。 余飞飞到北京的时候在一家杂志社做兼职。并不是她家没钱要到她自己来赚钱养活自己的地步,而是她想自己养活自己。于是在XX杂志做兼职编辑。 那个时候她有一个男朋友,是她大学的同班同学。对余飞飞人前宝贝得跟大熊猫似的,人后有事儿没事儿管余飞飞借钱。当然,那时候她充分发挥了商人子弟的特征,把钱一五一十的记录下来,分手那天清算一下一共是人民币三万五千六百二十八元五毛。根据数学的四舍五入再加上利息便宜点就算做三万六千。于是那Y死命瞪着余飞飞把厚厚的一叠钱递给她,满身满心的悔啊。后来有传言到耳朵里,和谁恋爱都不能和商人的女儿恋爱。找谁结婚都不能找商人的女儿结婚。自然,这是那小子编的。 她在北京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她的老板,也就是那家杂志社的老编。该男三十五岁,属于“四有”“老人”。余飞飞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天该老就提出非分之想,被余飞飞当场三振出局。然后余飞飞就失去了在杂志社的工作,她被解雇的理由是——上班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周六规定早九点上班。那老男人疯了,Y八点到杂志社,余飞飞八点五十五分到——刚好是杂志社的最后一个。Y就给她解雇了。 可见,男人的抱负心也是很吓人的。 第三个男人就是各位前面看到的王子安的上一任。那人是我校学生会主席。长得用现在一个字儿来说那叫帅,用我的话来说那就叫人模狗样的。这厮与马岳完全相反,人家是外表阴险内心斯文,他倒是外表斯文内心阴险。当然那个时候我不认识马岳,否则真得让这两个怪物拜靶子。 那Y被抛弃的经过大家都见着了。完全因为当初可爱的祖国花朵王子安。 截止到王子安,余飞飞共谈过三十八个男朋友。她的英文名是JULIA。王子安就拉着她的手,眼睛看着她的眼睛,说:“JULIA~JULIA~不要让爱情枯萎~”他倒是没有王力宏的感染力,但毕竟同姓王,沾染了些本家的感觉。搞得余飞飞汗水鼻水口水泪水淅沥哗啦一起流下。

十六

余飞飞的母亲让余飞飞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结婚。其实余飞飞对这种事情的态度就是如果遇到了喜欢的就和他结婚遇不到呢就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随便找个父母看得顺眼的嫁了就行。可是遇到王子安了,怎么着也得把这金龟婿钓到手。一方面是王子安的前途无量,另一方面都这么多年了毕竟有感情在了嘛。 余飞飞现在是王子安的顶头上司,在工作上她命令他怎么着怎么着,回家里她又命令他怎么着怎么着。王子安也真是好脾气,总是让着她,这更加坚定了余飞飞要让王子安做她老公的强烈愿望。 现在本姑娘二十四岁,别人眼里那是要名有名要利有利的成功女强人形象。可余飞飞就是觉得空虚,顶顶空虚。她每天开车上班开车下班的路途中看到很多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子都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了,她就觉得郁闷,彻头彻尾的。她认为一个成功人士不只是事业上的成功还要有家庭的美满。就在她想再次预谋让王子安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得知心心怀孕的消息。 我和王子安并肩坐在心心家的客厅沙发里。马岳笑咪咪的忙里忙外给我们端茶都乐得合不笼嘴。他的眼角眉梢洋溢着将为人父的喜悦,我看着却更郁闷了。转头看到王子安,他正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在闪动。 那天晚上我们开车在北京的大街小巷转悠。我忽然觉得这种感觉可以持续一辈子。我们开着车,不说话,车厢里放着《SAY FOREVER》。就这样可以说着永远,说着那些关于永远的故事,想着那些关于永远的感觉。或许是生活磨平了余飞飞的棱角,也或许,是这段爱情。 夜风从车窗里灌进来,我瑟缩了一下。子安握了握我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我转过头看他,他的眼睛在路灯的飞驰下闪闪发亮。 他说:“飞飞,我们回家吧。” 是的,在这里,我们是有个家的。在北京,在这个有我们单纯而明媚的大学时光的城市,我们还是有个家的。 只是在我的定义里,我一直觉得家应该是温暖的,有丈夫的疼爱,有孩子的欢笑声。只是我现在不知道那在哪里。我企图用自己的幻象来迷惑自己,只是那个会用幻象的余飞飞早在世俗与生活的面前消失了。 我以为经过心心与马岳的喜事后王子安会觉悟,会羡慕,会向我求婚。只是我注定还是失望了的,一周,他没有任何动静。这时候,法院派我去法国出差,时间为半年。 算了算我和王子安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五年,从我的十八岁到我的二十四岁。我真不知道我等他还能等多久,或者说是我已经在做一种绝望的徒劳的等待。或许到最后我等来的只是虚无和岁月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印记。 算来,我从来没对他说过我爱你。 余飞飞也会想到那种肉麻的话,真是让人跌破眼镜。 我准备向王子安说我要出差的那天晚上他坐在沙发里看电视,我默默地打量他。这五年他变得稳重,在这样的一个单位一个环境里面,改变一个人是非常容易的,像是岁月在我身上刻下的一切。 他的眼睛专注地停留在电视屏幕上,我低下头,长发遮下来。我轻咳了一声,他转过头看我:“怎么了?” “呃。子安,法院派我去实习。”我慢吞吞的说。 “喔。”他看着我,等着我继续说。 我舔了舔嘴唇:“呃。是去法国,去半年。”然后我开始沉默。 他把遥控放在茶几上,看着我:“你决定了吧,也好。出去散散心。这几年,你是太累了。” 我抬起眼睛看着他,我以为我可以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些什么,只是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看不到。只是听到电视里的歌声,很久远的歌声,却清晰的传到我们彼此的耳中。那英沙哑的唱着:“才明白,爱上你等于爱上了寂寞。” 我看着他,是吗?爱上你,真的等于爱上了寂寞?

十七

我很小的时候,家里没人照顾我。也许是自己的独立和孤僻的性格,我不喜欢和任何人来往。守着家里那只老猫过日子。父母给我请了十二个保姆我打发走了十二个。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天下暴雨,电闪雷鸣。我吓得躲到棉被里哭,抱着一只玩具狗狗,我不知道那时候的心理是如何的。但以现在残留的记忆和对自我的分析,我当时一定是恨透了这雷声并希望赶快出现个生物来陪我。哪怕是只小老鼠都成,但这愿望没实现,我家在三楼,这老鼠再怎么伟大也跑不到三楼来。而且老鼠是否会爬楼梯余飞飞还没研究过。小时候的余飞飞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现在想来八成是哭累了,抱着个玩具狗狗就这么睡着了。从此以后天不怕地不怕的余飞飞开始害怕打雷。 商人有商人的苦衷,在此不得不为商人澄清下世俗眼中所定义的他们,那种奸诈世故圆滑精明的形象。 在我开始诉说的时候我要告诉各位,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所以您只管看我余飞飞个人的意见千万不要把它理解得太绝对了,这样余飞飞可就造孽造大啦! 在我的家乡爸妈算是比较成功的商人。他们拥有我前面提到的奸诈世故圆滑精明的特征,但是这几个形容词形容出来的人物看起来像抗日战争时期让中国人民恨之入骨的小日本鬼子。其实我要说的是,在这个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早在N年前一个伟大的外国老头达尔文就总结出了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大道理。用比较严肃的语气来说就是当你呱呱坠地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你在这个世界苦命的开始,切记,不是让这个社会去适应你,而是你去适应这个社会,这方面,你完全丧失选择权。 商人无非是这个时代最显著的行业之一,它和赌博是有些相似的。可以让你一昔间大喜大悲。可以让你从穷困潦倒到亿万财富,也可以让你从亿万财富到穷困潦倒。余飞飞的父母就在这个行业尔虞我诈的讨生活,严格的来说谁都是为了温饱嘛,怎么着也是不容易的。 其实我现在想如果我爸妈看到我的这篇文章是不是得把我骨头给拆了?但是依我对他们的了解我爸肯定先是仔细地打量我然后慢吞吞的取出个烟来抽,请